「試用期不適任」不能直接叫他走?解析雇主最常踩的 3 大解僱地雷
勞資法務案例2026-01-04

「試用期不適任」不能直接叫他走?解析雇主最常踩的 3 大解僱地雷

「試用期不適任」常見誤區

許多雇主以為試用期內可隨時請員工離職,但實務上仍須符合勞基法解僱要件與程序,否則可能構成不當解僱。

三大解僱地雷

未明確約定試用條件、缺乏具體不適任證據、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或預告期,都是常見風險。

標籤:# 試用期# 解僱# 勞基法